上海为锐实业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综合
      文化
      中心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wf39.vip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非洲酸枝木冒充红木销售 消费者维权获“退一赔三”

    分享到:
      来源:上海为锐实业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07 22:42:25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红木家具因其优质的退一赔三选材一直都是很多消费者青睐的对象,但市场上的非洲费红木家具品牌繁多、良莠不齐,酸枝售消消费者一不小心就容易上当受骗。木冒木销近日,充红李先生就因为购买的维权红木家具出现了质量问题,将厂商告上了法庭。退一赔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厂商按照“退一赔三”原则赔偿李先生损失,非洲费维持原判。酸枝售消

      消费李先生从某红木家具加工场所购买家具,木冒木销看着写明家具是充红“红木、红酸枝木”并加盖了厂商公章的维权购货凭证,李先生放心地支付了4万多元价款。退一赔三本以为万无一失的非洲费李先生,在使用这批家具几年后,酸枝售消却发现家具开始掉色了。带着疑问的李先生咨询了专业人士,被告知这批家具并非红木材质。感到上当受骗的李先生非常生气,认为家具加工厂商在售卖这批家具中涉嫌欺诈,并且家具城对商铺销售假冒商品也未尽到监督管理的责任,便将厂商和家具城一起告到了法院。

      对此,厂商认为,本次销售的家具为非洲产的红酸枝木,不存在欺诈。家具城则以与厂商签订的租赁合同在李先生购买家具前就到期为由拒绝赔偿。

      庭审中,经李先生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家具是否为红木材质或者红酸枝木材质进行鉴定。某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所取桌子和椅子样品材质为黑铁木豆的物证特征,不符合红木、红酸枝木的材质要求。

      一审法院根据鉴定意见认定厂商的行为存在欺诈,应按照“退一赔三”原则赔偿李先生相应损失12万余元。此外由于李先生购买家具时,家具城与厂商的租赁合同确已到期,并且购货凭证上也没有家具城的盖章,家具城也没有收到过钱款或出具发票,因此驳回了李先生要求家具城负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请。

      一审判决后,家具加工厂商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厂商上诉称,李先生支付的4万多元只能购买非洲酸枝木,而在2000年前非洲酸枝木也被称为红木,这是行业惯例,不存在欺诈。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家具加工厂商是否有违诚信原则,发布虚假家具材质的信息,误导李先生购买,从而构成对李先生的欺诈,以及是否需要承担退款以及惩罚性三倍价款赔偿的责任。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识表示的行为。一审法院根据权威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认定家具加工厂商虚构家具材质为红木信息告知李先生,直接误导李先生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对此该院予以认同。二审时家具加工厂商以行业惯例为由提出上诉,因一审法院在一审时所作的鉴定是以国家标准为依据,行业惯例不得有违国家标准,所以家具加工厂商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上海一中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王刚指出,法律规定欺诈构成要件有三:一是有欺诈的故意并实施了欺诈的行为,二是相对人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三是欺诈行为和错误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本案中家具加工厂商开具的是“红木、红酸枝木”的购货凭证,消费者拿到的是不符合红木、红酸枝木材质要求的家具,因此家具加工厂的欺诈故意成立。

      另欺诈构成后就如何赔偿的问题,法律条文就有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本案适用“退一赔三”的法律规定完全体现了对受欺诈一方合法权利的保护。

    责任编辑:24
    上一篇: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因逾期未缴罚款被加罚
    下一篇:江西南昌:坚守市场监管阵地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相关文章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
    • 黑龙江七台河规范盲盒市场经营行为
    • 广西合浦:柔性执法营造“夜经济”放心消费环境
    •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从源头到餐桌环环过检 福建厦门市场监管部门保障春节后用餐安全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
    • 北京门头沟:持续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整治
    • 河南周口举办提振消费信心名优产品展
    • 春耕护农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西安: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友情链接:

    • 北京丰台:“你点我检”守护食品安全
    •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手提式灭火器即将执行新国标 科学选购很重要
    • 福建漳州:约谈口腔诊疗机构 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 向商品过度包装说不
    • 陕西西安灞桥:3项措施助力新建ODR企业消费维权能力提升
    • 2024年江西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斐然
    •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手提式灭火器即将执行新国标 科学选购很重要
    • 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冒白酒 杭州桐庐一企业被查
    • 督导与服务同行 广西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 北京石景山专项整治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产品
    • 河北青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价格监督检查
    • 聚焦“双11”•提品质促消费
    • 福建泉州“以网管网”“智慧管网” 守护网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 黑龙江黑河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两品一械安全专项检查
    • 福建公布2024年第三批9起网络交易典型案例
    • 沈阳市铁西区“暖冬欢洗季”开启宠客模式
    • 黑龙江哈尔滨、牡丹江两地联手共筑旅游监管防线
    • 浙江“双打护企”百日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1万余件
    • 黑龙江佳木斯开展盲盒产品专项检查
    • 福建厦门发布家居建材销售合同推荐文本
    • 陕西西安灞桥:3项措施助力新建ODR企业消费维权能力提升
    • “特供酒”专项治理
    • 稳扎稳打创新不怠 放心消费锡城无忧
    • 重庆多举措深化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
    • 吉林辽源: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见成效
    • 北京延庆:查获假冒伪劣“南孚”电池9008粒
    • 福建公布2024年第三批9起网络交易典型案例
    •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手提式灭火器即将执行新国标 科学选购很重要
    • 广西容县:靶向抽检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 西安灞桥:开展年夜饭专项检查
    • 福建泉州“以网管网”“智慧管网” 守护网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 福建厦门:持续巩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成果
    • 福建厦门强化化妆品网络监管 线上线下共筑安全防线
    • 北京:“两新”群体市场监管哨兵驿站揭牌
    • 福建:“五轮驱动”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
    • 山东省行业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普法培训暨座谈会举行
    • 福建多地发布提醒告诫函 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 广西桂林:助力“会仙板鸭”香飘更远
    • 安徽滁州:“四强化”加强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 龙岩新罗:2家药品经营企业上黑榜
    • 广西罗城:12315解决涉老消费纠纷 消费者点赞赠锦旗
    • 沈阳市铁西区“暖冬欢洗季”开启宠客模式
    • 吉林敦化:专项治理涉老用品市场虚假宣传
    • 辽宁公布5起电梯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涉及富士电梯、鼎盛电梯等
    • 乡村振兴
    • 辽宁沈阳开展“你点我检”和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
    • 广西灵山:跨省网购新车“变”事故车 市场监管部门助力维权
    • 黑龙江大兴安岭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活动
    • 安徽滁州:“四强化”加强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 河北青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价格监督检查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Powered by 上海为锐实业有限公司   sitemap

    0.0794s , 9179.65625 kb